我很小時候就有自己的事業,曾經我把事業根基建立在朋友、同事、家人、神或自己的需要之上,但這一切之後總沒有好結果,我諗如果我想自己的事業真的要有徹底顯注的成績,我要重新立定事業根基在穩固的基礎之上。
這樣,我想如果我以信仰力量為生存力量的基礎,我想神是我一切依賴的得力之源,然而,我以前曾經都試過以信仰價值為事業根基,但當時我的信仰觀念有偏差,所以才會出事,現在如果我用重新修正了的信仰觀念作為人生和事業發展的根基,我想這就無問題了。
就此,我想如果我把事業問題也投放在信仰力量中去處理,我想神會希望我有多元化的價值取向去追求事業成果,一方面可以為自己可以謀生,但同時又保持對世人的愛,透過合法和良善的方式去祝福他人,同時賺取金錢報酬,我想這就是我在上帝裏找到合神心意的工作態度。
最後,我覺得自己在地上經營事業的日子裏,我也有很多實質細節的動作要執行,我想我心裏有上帝時,聖靈會自然地給我意念, 引導我去做一切正確合宜的反應,最重要是我保持靈修和親近神的生活習慣,我一直留在上帝裏面,上帝就會給我源源不絕的智慧和工作能力, 我就可以做好事情,事情做得好,自然收入也會增加,我想我也要把自己的事業交託在神手裏去引導發展,神允許我做到多少就做多少,神不開綠燈的事,我就不要勉強闖關,我想這就是合適我的事業經營態度了。
所以,我想我不須再擔心工作機會和收入的問題,我在上帝裏會有神的保守,反正我都已經盡力了做出自己能力範圍內的最佳表現,那還能再強求額外得到什麼呢?所以根本不用懊惱,自己身份角色應做的事都做對了後,其後的一切狀況就順其自然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