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人的罪性主題的插畫意識構思

談人的罪性主題的插畫意識構思

看了不同角度看罪的問題,包括宗教、心理學、醫學等不同方面的意見,發現原來更多的情況,是犯罪的人是在做損人利己的事,他們當事人是既得利益者,所以罪人悔改的事實際比想像中更少出現,這是我想像估計到的事,那與基督教聖經所提倡的看待罪人的主張很不同。

這樣,我現在想到這些意見後,我開始覺得自己也要減少對罪人的同情和接納,我想我不應再期望自己能用大愛去感化罪人了,這看來是不合乎現實的對待真正的罪人的做法。

就此,我想對待外界別人的罪,我可以盡量遠離,但對待自己身上的罪,我卻要攻克己身,這也是我在自己身上要做的生命功課。

由此,我想自己身上也有殘暴、欺騙、貪婪、淫蕩的罪性傾向,然而,我自己並未曾入獄坐監,也沒有法律定義上的犯罪案底,唯我在更廣濶的犯罪的定義中,不道德的事我做過很多,這也是廣義中的罪。

所以,我想自己只是罪行的程度未嚴重到需要入獄而已,如果真的用最嚴格的道德尺度來量度全世界的人,我想眾人都要收監了,所以我想在現實的人類社會中,有時法律也不能公正地審判所有罪行。

然而,我現在有了這種處理罪性的意識時,我就想要做得更好,基本是法律定義上的罪行不要有,之後再進階多一點,就是在一般情況下,也要禁止自己做出傷害到任何其他人的事,我要保證自己的行為不要對別人造成負面影響,唯我想在極端情況下,事情會對我造成嚴重傷害或生死尤關之時,我覺得這個原則可以放鬆少少,最後我想自己都唔應該期望自己可以為其他人帶來很多正面好處,我應先求盡量不要影響到人就算,唯如果在無太大風險的情況下,若能做點正面善事也好,但真的要在無危險的情況之下,這就可以做些積極的助人行為了。

最後,我想自己獲得利益和好處有很多方法,不一定要靠做損人利己的事,不一定要犯罪才能得到着數,我可以多循正途,用正當手段讓自己獲得利益,而要極力禁止用犯罪的方式成功,我想我朝這方向努力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