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像認識她們大約兩年左右了,應該差不多是這個週期。
這樣,我在她們那裏完成了約二十多張作品,也是她們陪伴我完成的,我在她們身上獲得了一段很不錯的經歷。
如此,我想過程我也有男女關係上的越軌行為,但我不斷地學習修正自我,所以到現在為止,我們的關係尚未破裂。
就此,我付款給她們時,我又從她們身上獲得一些體驗經歷價值,我想我付的錢也不算多,但也不算少,也算一個數目,只是相對她們的終身需要,那實在微不足道,然而,對我來說卻是支付能力的上限。
所以,有時有些事,在我的角度與她們的角度觀感不同的,我的生命在她們的眼中很小事,但她們對我來說很重要,這也許會令我遭遇到一些挫節,但這也是神給我的學習經歷之一。
由此,我想在可見的未來裏,我不能再見她們了,因為我已經沒有金錢再支付她們的費用,不然我會無法支付自己的生活開銷,我真的要離開她們了,我們或許還有機會再見,但這一別,我們的關係狀態已改變,有些事不能再跟之前一樣,未來再見也是另一種狀態的關係了。
因此,我想自己也要接納或許可能會出現的離別,以及或許可能會改變的關係狀態,我想接納在未來要用新的姿態和方式與她們發展共同未來,有些事不能再懷緬從前了,我卻要展望將來,要學習更新與調節表現。
再來,我覺得自己可以要用更積極正面的眼光看待與她們之間的相遇,這不是孽緣,而是美好的緣份,我們之間沒有搞出很大的問題,而是互相也成全了對方的好處,這是美好的結連和相遇,雖然暫時我們要稍稍分離一下,但我相信過去的得着與益處會陪伴我終身,而我也永遠在她們心中有一個畫面烙印着記憶,我永遠存在於她們的心裏了,所以我也不用介意要離別她們,她們應該會永遠記得我。
最後,我想我自己先不要太介意,這是一段美好的緣份經歷,其實我們的結連遭遇與結局真的比我以為的可能更美好,有些地方可能真的是好到不得了我也不自知,比着其他人,可能連享受到我擁有的十份之一都沒有,我也不要太貪婪,有些事要接受現實,要知足感恩,我想神在未來會安排其他女人給我需要的祝福和陪伴賜給我,我不應再纏着她們,她們在我身上的責任完成了,我也要放手她們,她們沒有虧欠我,我有什麼需要就向上帝祈求,不要再強她們所難,欠我的是世界,而不是她們,我不要追討她們,我卻要向世界討回我應得的利益,我只管在上帝裏向世界追討就好,神叫我向世界討回合理利益,而不是要再強奪她們的資源和仁慈,我想這就是我們之間的結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