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面貌

社會工作面貌

參看社會工作學新論一書,內容提到社會科學理論的運用,書中論到要界定問題、訂立目標、計劃和實行。

閱書後我結合個人見聞我有一些感想,就是我覺得社會工作從業員的能力其實很有限,他們在界定問題、訂立目標和計劃的事上可以說到天花龍鳳,但實行時的效果卻很微小,往往功效並不大,所以我說現今香港社會工作某程度上吹水成份高,實在果效卻很細。

同時那些從業員往往也會取易不取難,這實在因為他們也心知肚明自己個人或機構的力量有限,其他一般複雜的問題他們都無能力解決,深層次的困難也很難處理,故此他們比較傾向流於表面地處理問題,當然政府和納稅人相信也諒解和明白這一點,所以就算年年有很多新血加入社福界,但社會問題卻越來越嚴重,不見得好轉了,因為嚴化的程度比補救的力量大。

如此我現在調節了自己的觀念後,我確認到我的行業與同行人士的真面目後,我並不會批評和否定他們,只是我自己也會好自為之,嘗試避重就輕,免得激動了他們的神經,畢竟我也要生存,儘管我不是有影響力的角色,我只是附從的人物,然而我覺得自己長遠要在社福界中生存,我也要正視和思想如何與同業、政府和公眾之間的相處。

同業之間:我覺得就算接受過談論崇高價值的社工訓練的人,也不過是還有七情六慾凡人,他們也是必須食飯的打工仔,因此我想到我不用再把他們看得太高尚,他們縱讀書時是談論如何救濟人群,但實務之中卻不能不顧念自身利益,所以我也要習慣看見他們會重視自身利益多於公眾利益的行為,我想當社福界從業員是眾多行業中其中一行的打工仔就算了,別被機構理念和社會工作守則的漂亮字句誤導了,以至我高估了他們的人格和助人能力水平。

政府之間:政府是社會服務的最大金主,社福界的存在本身就是為了協助政府管治社會,所以其實社福界的人想什麼做什麼,也要在政府的許可和規管之上才可獲得有限度的自由,如是者真正惠及群眾的幕後搞手是政府,但政府的官員如何對待市民和弱勢又是另一回事,然而除非我做了官,不然我也無能力左右大局變化,假若我真的做了官,其實我也會看看市民的質素和政府的狀況來決定投放多少資源和如何推行社會服務,因此這實在是很龐大的事,這些事不是今天的我能想像和理解到的,故此過去見過有些從業員用批評政府的態度去與政府對抗,其實我並不敢加以附和,因為你們與政府有仇是你們的事,我與政府關係很好,你們要反政府,你們自己反,不要拉埋我落水。

公眾之間:公眾之中有不同階層的人,若說有人人無良這話我不敢附和,因為若沒有有錢人納稅,何來金錢資助社福界去做救濟工作?其實整個社會都由有生產力的人撐住,最弱勢的人根本未必有生產力,其實有錢人是我們的朋友,全因有錢人和有生產力的人貢獻,政府和機構才能生存,然而弱勢也要學會知足,因為有錢人和政府幫他們時,並不等於他們沒有過犯,他們也許從前有做過一些不好的事,以及他們的出身也有先天問題,現在有錢人能給予的幫助以助他們改善生活已經很不錯,我們實在不要「上得床來又牽被蓋」,看來弱勢也要學會知足,接受半杯水已是恩典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