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看完一本講談判技巧的書籍,事後覺得自己又完成一個人生階段的目標,我就此覺得自己的狀態又提升了,我開始對生活感到更滿意,甚至覺得已經到達心目中的理想水平,我覺得一切都足夠了,不用再勉強追求更多,然而,我還有日子要過,我就放緩腳步隨心去尋找更多的享受和美好,只是真的不用再太過刻意追求任何東西了,這是我現在的狀態。
這樣,坊間總是強調人要自愛,而我自己也認同這主張,只是自愛說出來容易理解,但實際行動卻很難做到,甚至有時我們會用錯方法,變了損人利己,所以自愛看來也可能是很艱深的課題,真正做得好的人未必很多。
如此,我覺得自愛即是自己愛錫自己,自己會為自己設想和會自行滿足自己的需要,然而,怎樣才能照顧好自己,而又不損害到別人呢?如果我與別人之間真的有利益矛盾,那怎樣辦好呢?
首先,我真的想強調如果落入極端情況,我還是會做損人利己的事,但更多的情況是非極端情況,所以我早前學過的談判協商技巧就用得着了,我知道我可以跟別人取個雙贏的方案處理問題,所以我現在覺得自己跟政府和公眾的關係可以好好處置了,我想我未來的工作和財務問題,甚至感情生活狀況也會好過來。
最後,我覺得自己從今以後,我應該可以更有安全感地生活,我唔需要害怕太多事了,我覺得自己有了能力駕馭更多的問題,我感覺自己有能力處理一些狀況,我不用再害怕未來的人生會太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