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責任

法律責任

有人以法律責任理由向我作出金錢索償,這是因為漏水問題造成的財產損失而致,別人認為我有疏忽,所以令他們蒙受損失,因此要求我賠償八萬多元。

就此,我對這消息感到意外,不過我遇到狀況後,心情還算平穩,沒有很大的波動和不安,我剛才是去信社會福利署、房屋協會和法律援助署尋求協助,我想把事情弄個明白,可以有真正合理的裁判。

如此,從這遭遇之中,我確認到現實世界真的有很多侵略的行為,這是不會完結的事,然而,我自己既身處在這種環境之下,我以前也真的還有點幻想,希望世界有樂園,但從這遭遇之中,我體會到世界無一個地方完全無危險,我只能追求相對的比較安全,而沒有絕對保障的安全。

此外,我現在又覺得有時生命與人生的視野不應太狹隘,有健康的生命很寶貴,我應該為真正重要的價值和目標努力,而不應為不值的人與事消耗自己,有時唔係話唔怕蝕咁偉大,而是那些卑鄙小人不值得我花精神跟他們計較,他們根本連叫我生氣的資格也沒有,我在乎的是真正重要的人與事,無謂的東西我連理會都浪費了我的生命,原來這個世界真正值得我理會的事物不多,有很多人的生命是一分價值也沒有的,他們只是低等生物,是人形畜牲而已,不值得我去留意,原來這個世界真的很多人類的生命是毫無價值的。

最後,我想自己遭遇這事,而過了今晚之後,應該放下一些糾結多時的纏累,放下一些不值顧惜的人,我要去寬步前往自己的理想樂園,一些不值得懷抱的問題,就放下那些包袱吧!重新鎖定真正有價值的事物和目標去追求,不再為無謂的人與事浪費自己的生命,我要好好珍重自己大好的年華,善用自己的時間和資源,好好經營真正對我來說有意義和價值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