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參加了機構中心活動,之前與我有瓜葛的女子表示會退出小組,負責人也不再經營它,這小組表面上說轉型,實際上是「執笠」,我與那職員與組員之間的關係也會完結,我們再沒有關係身份可私下聯繫,也沒有必然責任和義務關顧對方。
回想這五年的小組經驗,我成功見證到一個小組的完結,這次並非我不敵而退,而是我戰勝了一切仇敵,甚至打倒了機構管理層後仍能站立,我沒有退縮和暗暗地離開呢!我真的贏了!我盡了一切力量讓自己留在小組內。
然而,原來贏了之後,並不等於對方就會與我相近和樂意共處,原來當我贏了之後,就算我全然正確和站在道理正確的一邊,但最多就是擊退了她,她還是不接納我,原來結果只有是「我留,她走;她留,就我走」,原來我贏了也不會得到對方,這一刻我想到有些女子甚至會選擇自盡也不願跟我同在,所以看來芳心真的不能勉強,我只管放手吧!以後我面對男女關係的事也會放鬆一點處理,不會再強求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