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看工作哲學書籍,書中說「改變人的感受」也算是價值創造的一種,意即令人開心也是工作貢獻,看來我要留意呢!原來我平日的工作不只有事務,還有取悅工作間遇到人也是責任,尤其在社福界當中,我若有言行令人感覺不好大家就會當我罪人。我想親人或男女關係也是如此,情人間埋怨的豈不是這些嗎?起初我們都會忍讓,但日子後了,開始有要求了就原形畢露,不再落力取悅對方,也不願忍耐和包容對方的缺點,我想若要避免這種現象,實在要平日建立好深厚的感情,只有感情深厚之後,才能說服自己在最不能忍耐的時刻仍能按捺地包容對方的問題,所以我跟女生交往時,實在要多點花時間去培育兩人之間的親密感和彼此深入了解對方,只有明白對方更多時,才能避重就輕不會碰牆,不然我們就會在婚後近距離共同生活時互相撕殺。
另外書籍講到我們每個人的工作在整個社會的事情當中都只是滔滔洪流中的一滴水,我在做事時,別人也在做事,人人也把自己的工作視為最重要,又把別人的工作價值貶低,然而人總要自保吧!所以重視自己的工作又並非不合理,只是我想用結果來判斷好壞,就是有時我們心急或動作快時,是否就等同會有好結果?是否我們催逼別人,別人就會就範?因此我想我們工作時也要留意,就算我們焦急和重視自己的事也好,也別太過嚴苛對人,也不要太粗野地逼使別人配合自己,而最後以我個人的少量領導心得當中的體會就是要盡量把事情留在自己可主導與控制的範圍內,不然主導權交了給別人,別人就會按他們的意思和時間來行事,有時真的會拖很久也做做不完善,那時我只有自己乾着急和一鼓氣,但卻無法改善情況,結果不好時大家互相埋怨反而會令關係破裂,甚至賠上了人與人之間的友誼或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