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難免

在所難免

四人遇上海難,沒有糧食,三人食了一個人充飢,最後獲救,有時犧牲在所難免,但誰願意做犧牲品呢?

網上報導有官員說,社會要發展,有些人難免會受影響,犧牲不能避免,但對犧牲的人來說,那消息何等難以接受。

我自己都曾經做過犧牲品,那時真的感到命很苦,嚴重時真的差不多會死,但我後來改變了,我立志要做強者,我開始反抗,我從此不用再做犧牲品。

然而,我不犧牲時,自有別人犧牲,其實有沒有可能不用犧牲任何人呢?好像海難事故,那四人沒有糧食時,如果不食人還有沒有其他方法得解救?有時想人到絕處,有些時候真的無法不害人,唯有很多時候我們的處境未必去到咁極端,唔一定要食人才能生存到,有時還有別的出路和方法,所以食人害人的自救方法我會留到最後才用,如非必要我都唔想與人發生衝突,因為我擔心大家會怨怨相報,會沒完沒了。

最後,我覺得自己往後的日子應當小心一點經營生活,有時真係唔好俾自己跌入一個太過缺乏的狀態,不然我過份缺乏時,禁不住去害人就自己都有危險,所以我以後應當讓自己豐足一點,不要讓自己捱太多苦頭和有所缺乏,這樣我自己有足夠供應時才不用手去搶奪別人或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