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婚姻生活的人可以靠伴侶解決性需要,但單身人士如果有性需要時,他們可以怎樣處理呢?
首先,我相信有些單身人士也會有一個或多個性伴侶,他們在婚姻之外發生性關係,這不是犯法的事,只是社會主流對這種行為有道德批判,他們要承受一些壓力,唯這是真實的現象,我想像到很多人也在婚姻之外與不同的人發生性行為。
此外,單身人士也可以選擇自行解決自己的性需要,這樣他們就可以避免染上性病的風險,只是自行解決性需要在某些宗教的主張之中也是不道德的,他們只容許婚姻之內的性行為,這無疑是一種強加的價值和束縛,有時這是不是合理也成疑,但現今社會也有這種現象,這又是真實的事實,自行解決性需要的人也會受到一些社會壓力。
就此,選擇禁慾的人可以用各種方法壓抑性慾,但這種方法是否真的可行也是問題,性慾過度壓抑有時可能會對人的心理造成傷害,從而產生其他行為問題,而且性慾會不斷湧現,我們能不長期,以至一世壓抑這種做法看來也不合乎實際,所以我不鼓勵用這種方法處理性需要。
這樣,我個人的主張是鼓勵安全與健康的性行為,以紓解性需要,我覺得與別人發生婚外性行為是可以的,只是要選擇正確的對象,看清楚對方有沒有問題,也要考慮長遠關係發展,與及跟不同人之間的關係情況影響,過量濫交一般情況都為不理想,我覺得自己只能跟一些未必想結婚,但卻視對方為終身情人的人保持穩定的性關係就好,而跟其他的人就不要隨搭上。
最後,我覺得人若選擇自行解決性需要是無問題的,甚至這是唯一最好的出路,但大前題要健康安全,我們要在解決自己的需要的表現上不要做出傷害自己的事,過度沉溺以至影響日常生活就不好,但我們在有真實需要時容許自己滿足自己絕對不成問題,也不要有良心的自責,也不用理會一些不文明和不合理的道德批判,所以我想單身人士的性生活也可以靠自己自行解決,這是他們的權益和自由,其他人不應禁止和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