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看論愛情書籍,讀了一篇名作的內容,故事內的角色熱戀相愛,但卻不能結合,他們思念傾慕對方,卻把熱情和注意力轉向上帝。
如此,我也想像到很多人就算結了婚,但及後可能會遇上比丈夫或妻子更要求的對象,但他們都是已婚人士,豈能再婚呢?(當然有些人會大膽離婚再嫁娶)所以,我們人生當中,學習與比情人更好的人處理感情關係也是人生重要的功課。
這樣,我覺得我們很難見一個好過一個就不斷重婚,所以,我覺得自己要學習把那種對更理想的對象的傾慕之情轉投在別處,或以社會接受的形式渲洩也是重要的。
如今,故事中角色把激情轉投向上帝,而我覺得自己就可以把對愛情和對傾慕對象的澎湃感情轉投工作之上,即投去公眾,如果公眾應該可以承接我的激動情感,應該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