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完一本談超個人心理學諮商技巧的書,超個人心理學的主張好像是叫人要明白自己只是整體的一部份,以及要順應宇宙天道去生活,這心理學的背景與一些哲學有關,然而,我自己覺得可以參考一下,不過有些地方實際應用時,可能我也要自己調節和思考一下怎樣演繹才更合乎實際需要。
這樣,讀完這書之後,我對做諮商的事了解更深入了,我好像看見心理師角色的世界,有時有些事真的不可能真的是太理想化,不然有時如果一個十惡不赦的人去見心理師,難道要心理師認同他的惡行嗎?世界除了原諒和愛之外,也要管教和懲罰,我想心理師的角色是扮演着慈母,而法律的功用就像嚴父,我想有些事真的不能縱容和支持,所以有些人需要的不是心理師,而是法官。
最後,我覺得自己有時都唔喜歡接受懲罰,所以我想平時如果我能好好約束自己,做好自我管教,我想這就不用在犯錯後被懲罰了,有時自己對自己嚴一點,總好過被人捉到錯處再要受刑,因此我想有少少完美主義的傾向都有好處,適度嚴格的要求對我都有益,我想我可以保持這方面的傾向和習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