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自己心底裏有一些憤恨與悲傷,這是我因世人過去對我的傷害而有的感受。
這樣,如果要我徹底原諒世人,甚至反過來愛公眾,為世人付出,這是我暫時不能做到的事,甚至終身也不能。
然而,我不去傷害大家,不去做影響到別人的事就可以,唯我卻會專注愛自己,為自己好而努力。
就此,我還會在可以利己的前題下去做一些利他的事,所以我還是可以愛大家,但大前題是我會受惠,這是有條件的愛,無條件地愛世人,我已經無可能再做得出了,這是我容忍的最大上限了。
最後,我覺得自己對世人的恨意的深層問題,還包含對上帝的不滿,其實我也恨上帝的創造不夠完美,不過我明白祂有絕對主權決定一切,所以我只能默然屈服接受,不滿也不能作聲,我就接受現實,接受自己只是不過是人,人的位份只能接受被創造的生命,所以我想我與上帝之間永遠有一道裂縫,這是永遠不能彌補的破口。
我永遠不能徹底原諒世人,永遠不能完全順服上帝,但我選擇珍惜自己,好好愛自己,我不能接受世人和上帝,但我能接受自己,我會好好地過生活,好好做人,不是為誰,卻只是為自己和一直也很愛我的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