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仇恨

論仇恨

我發覺自己內心對公眾,對社會,對上帝有一股恨意,我有一口怒氣未吐,我潛意識想向人與神報復,然而,我記得自己也曾加害過別人,傷害過別人,我相信有些人也想在我身上報仇。

如此,我覺得人與人之間互相的侵略可能是大自然定律,是生物進化的自然進程,有時如果我怪責上帝,那還可以呢!我不想用上帝有絕對主權怎樣創造世界來否定我有憤怒的權利,只是我覺得上帝本身都不是完美,其實祂自己都有缺陷,可能祂根本沒有朋友,所以我想祂也得到自己應得的報應,我就此不再氣祂了。

而我對於對別人的憎恨,我想有時別人可能真的是故意傷害我、出賣我,但我想別人怎樣待不是最重要的事,在此我並非說要以無限的寬容原諒他們,而是我實際一點回應問題,我有沒有能力報仇呢?如果有機會報仇,我就應當及時報復,好取回我應得的利益,但有更多的時候我是無能力報仇,對方的勢力太大了,我一世也無法勝過對方的惡意,在此我為了自己的未來着想,我繼續懷恨也無用,這樣我又不用還過來愛對方,只是我要以此作為警剔,好在未來學會保護自己,不要再露出相同的破綻給其他人有機可乘,我就當我過去受的苦是人生鍛鍊,把我調校成更堅強和精明的人,好成就我更長遠的成功,然而,如果有人用武力加害我的性命,我會奮力掙扎,若我還是受害,我會以戰士的眼光看自己在沙場上戰死,我會以榮耀來詮釋自己的死亡。

最後,對於上帝,對於社會,對於公眾,對於一切還有敵意待我的人,我想我要把心底裏那一點點的恨意轉化成愛自己的力量,我並不用憎恨別人,我只須越發加倍愛我自己,這樣就沒有人可以再傷害我了,我不用報仇,也可以得回一切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