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安靜下來時,覺察到自己生命的一些問題,我就調節修正了自己的價值追求。
我以前一直很渴望跟美女發生性行為,我覺得能與美女做愛就可以享受到至高無上的性歡愉,這是世上最大的快樂,我以前以為美女的外表就是決定我性滿足的強度的唯一影響因素。
然而,我今天這觀念有點不同了,我開始發現單單可以與美女有性接觸也不能保證就一定會很快樂,如果那個美女對我有嫌棄之意,其實就算讓強姦了她,我也不會快樂,反而我開始明白真正影響性行為的快感的因素,是與跟我做愛的女子之間的關係的深厚程度,我若能與一個與我關係好的女子做愛,我才能享受到靈慾合一的快感。
所以,我現在會調節我的價值追求,我不會再以女人的外表作為唯一考慮因素,而是我會包含有感情與關係的情況作為考量因素之一,並且我也明白性歡愉的快樂不一定是世上唯一的至高無上的快感,我曾經享受過藝術活動和工作中有成果的滿足感,那也是很澎湃和高漲的快樂,甚至靈性操練體驗中的感動,更是前所未有的療癒,簡直是震憾心靈,那些體驗對我靈魂造成永遠不能忘記的衝擊,這一切也是很精彩的價值,所以我想就算可以享受靈慾合一的性快感,它也不過是世上其中一種快感而已,我不會只局限自己只追求單一的快感,我會開放同時追求不同形式的快感。
最後, 我真的看清實況了,原來單單因美女的外表而有機會與她們發生性行為也好,這因素不足構成使我快樂的成份理由,我還須要其他因素配合,甚至與我與一個外表比較平凡,但與我感情深厚的女子可以親熱時,這反而也可以叫我極度亢奮,我明白感情與關係的因素更具影響力,所以我會開始更在乎我與心宜對象的感情與關係的好壞,而不再只看女人的外表了,如果真的針對要追求性歡愉來說,我現在覺得女人的外表不再是最關鍵的考慮因素,可以接受的外表是基本,基本之上還有更多因素是我要追求和在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