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我在家中想到可以有很多事務做,包括練歌、畫畫或看書,但我決定不做那些事情,我卻選擇反思,因為我不想由一個小監獄轉到另一個大監獄中生活,我想享受真正的自由。
現在我想到其實人就算在很艱難的處境底下,還是有可能可以享受自由,而自由的體現並非為所欲為,有時我們在社會之中要奉公守法守規舉,言行難免要受管轄,而我提倡的真自由是精神、思想與心靈的自由,具體意思即我們如何理解自己的處境?如何評價自我?以及怎樣思想和判斷事物?
我們縱不能控制自己的身體,但我們的精神和心靈不會做假,只要我們沉靜下來,就可以窺視自己的內心,在最絕處我們還可以跟自己的內心對話,跟自己說出那最真實的感受,最希冀的盼望,就算結果不好,但我們的心靈還是會有平安,這就是我提倡的真自由的追求。
現在我覺得自己實際控制環境的行動可以是再看多少少參考書,再寫多少少反思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