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養孩子的責任

照養孩子的責任

今天有很多時間都陪在小孩身邊,空閒期間我上網看了人的成長發展階段的知識,從而看見年輕人自小就真的有很大的需要,他們由嬰兒期起,有很多生理和心理的照顧工作要為他們做,直到成年之前,他們的發展都會受師長和環境影響極大。

然而,成年後的人還會繼續在生理和心理上有改變,只是成年人相對意志比較獨立,他們也在過去累積了知識、技術與人生經驗,他們一個人也能做到一點幫助自己的自發行為,這樣他們就不像幼年人一樣無力自救。

另外,我想像到年輕人在成年前的每一個階段都是單程路,是不可逆轉和重來的,所以如果我有機會產子,我真的要預留時間陪伴守候在他/她的身邊,讓我有機會親手去照顧和教育他/她,不然他/她變成一個很有問題的人時,我就後悔莫及,我也不應錯過他/她的成長過程,不然我生他/她出來而不陪他/她成長就沒有意思,這樣不如不生。

其實有時人若不喜歡培育和看管孩子的話,就根本就不應該產子,人若只喜歡發展自己個人生活和享受自由就不要做人父母,我們為人父母的,應當以享受與兒女相處和照顧他們時得來的滿足感,故此心裏沒有很強烈的觸動要承擔孩子的話,不要因為想玩BB而生仔呢!不然這樣會危害了他們的人生。

這樣,看來人在不同階段會有不同考慮和情況,現在的我未有感動和條件產子,但可能過多十年後我都會想生仔,不過我想不同階段的生命狀態會有不同感動做不同的事,我現在未係時候就未係時候,我只管不要亂來,直到我再有感動產子時,我才開始承擔教養孩子的責任,那時我就要跟自己說要好好享受跟兒女一起的時間,不能再期望產子後甩身以求享受一個人的自由或只顧與妻子之間的二人世界。

總的而言,原來只有合乎某種條件和狀態的人才合適產子,真的不是個個成年人都合適為人父母,不是對對夫妻都有資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