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看論愛情書籍,其中一章結尾說有時無法跟喜歡的人一起才是最好的結果,但書中另一處又鼓勵人要跟喜歡的人結合,那種矛盾的言論是什麼一回事呢?
首先,我覺得一般情況若人們倆情相悅,實在應當結合,不然其他人會有幻想,以為自己有希望,但其實你們心裏已有人選,這就會枉費了其他人的感情和資源,而且兩人情投意合在一起,豈不也能互相照顧,互相建立,甚至工作的質和量也更高,這絕對是好事。
然而,哪些時間跟喜歡的人分別卻是更合適?這種情況我想到是「單戀」,如果我們單戀一個人,這乎合我們喜歡對方的要求,但對方不喜歡我們時,其實對方跟自己在一起不會享受,最後對方也無法全心全意地愛我,我豈會有幸福麼?因此,我想我們喜歡一個人時,卻得不到對方的心的話,其實就算逼到對方留在我身邊也沒有意思,我們的相處質素和往來經驗不會有快感,不會感覺良好,除非我也是變態或無心的人,根本不在乎對方的心裏有沒有我,這種你不付出真誠,我又無交出真心的關係,反而有時樂得長久,然而,若有人動真情,那人就要輸掉這場仗了,所以,別再要求跟單戀對象在一起,這只會加增後來的痛苦,我諗通了,明白了,我不會再逼啲女仔同我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