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徹底擊退我對美女不恰當的性衝動。
首先,我覺得我對美女有性慾完全是正常事,我要合理化這現象,其次,是我有性需要時,美女卻沒有必然責任要滿足我,她們有權不幫助我解決性需要,最後,我覺得我用某些方法自行解決自己身上的性需要無問題,我只要在不影響他人,又沒有傷害自己的前題下,自己滿足自己的性需要是絕對合理的。
這樣,我問過AI有什麼方法可以滿足我的性需要,從中我發現原來滿足人性需要的方法,有些是直接滿足,有些是間接滿足,直接滿足包括跟對象發生性行為、自慰、觀看色情資訊等,而間接滿足有看書、冥想、普通社交活動、運動和投入工作等等,從中我開始對什麼叫性行為好像有新的定義,其實大凡一切以解決性需要為目標導向的活動,會否也可以是一種性行為呢?如果我為了轉移注意力而專注工作,這樣也可以紓緩性衝動,嚴格來說這也算性行為吧!不過這不是法律上的定義,而是我個人意見的定義,所以什麼叫性行為,有時可能只是一個行為背後的目的導向的問題而已。
如此,我覺得自己面對美女會特別容易產生性慾很正常,但我真的不應再強逼她們來滿足我的性需要,無論是直接或間接地要求她們來滿足我也不好,我只管用別的方式去處理自己的需要,我開始明白原來可以滿足我的性需要的,是有很多不同的途徑和方法,美女不願意幫助我時,我不要再勉強她們,我想我有其他方式幫到自己時,就用其他方式吧!我想我自己的需要既可以從不同途徑得到滿足時,其實沒有美女的幫助我應該也不受影響,我只管好好用其他方式滿足自己就夠,這樣我也可以餵飽自己的,我一樣無損失,無出現缺乏的,只是滿足我的不會是美女,我也不要硬要自己以美女來滿足自己的性需要就好,不然她們真的可能永遠也不肯幫我,我硬來也沒有好結果,最終只會把影響我們的關係,甚至嚴重的情況會觸犯法律,原來勉強美女來滿足我的性需要,是不道德,也是一種罪,我不應再冒破壞我與美女的關係和以身試法的險來嘗試滿足自己的性需要,這是錯誤的人生選擇,是我處世為人最不智之舉,以後我要滿足自己的性需要時,就用其他途徑和方式,直接或間接地滿足自己就好,總之要繞過美女來滿足自己就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