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構思完成畫展後再申請藝發局資助,下次打算做出版工作,然而我不知我的情況能否成功申請到資助,我現在思考批又點?唔批又點?以讓自己有後備方案替代。
如果藝發局批我資助,我即時想會做一本有關論繪畫事宜的書,書中會包含訪問一些畫畫朋友的分享,但我根據過去的項目工作經驗,我知道找人幫手靠唔住,我還是預咗全部內容自己一個人做哂才好。
如果藝發局不批資助,我想我還是會繼續自行研發怎樣優化自己出版的書刊,當下思想的是寫一輯論自己不同生活領域中領受到的心得總結,比較似生活哲學類的文本,這樣我就好總結一下自己的前半生人生經驗,也可以讓其他人有個參考或借鑑。
然而其實如果藝發局批資助,我也要構思和組織一定份量的內容,我現在問問自己,我有沒有這樣多料出書呢?當下我想如果要設計一本書的內容,我會有以下內容,包括繪畫課題、社會服務課題、語文及寫作課題、信仰課題,並配合插畫襯托。
但話說兩頭,一下子我又想,就算藝發局批我資助,我是否就要做呢?我會否有些反面的角度去看待這事情呢?其實凡事有兩面,表面上有資助出書好威風,但背後要賠上的代價其實也不細吧!
我回想我搞畫展的項目,我有很大的期望,過程跟很多人洽商,有些人傾過之後無下文,但最終我都要付上時間和力量去做事,而過程中的心理波幅我尚算接受得到,但也曾經有激動的時刻,我很明白原來我自己做項目和目標,別人根本無興趣關注和理會,我要有一個心理準備就是外界反應冷淡。
如此這資助計劃的重點就在於我自己個人的體會和改變之上,我要有一個預算就是零客人的結局,如果我面對零客人也不介意的話,這樣我就可以放膽去做這項目了。
如今我覺得為錢而做,為與政府搭上關係而做,這也有價值,這項目可以為我長遠出版事業的發展打下一個很好的基石,我會有了籌碼去跟其他出版社和作者交涉與競爭,我想我這個無背景後台的人在這階段合適和需要這次的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