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講座談怎樣做一個好的照顧者,但好的照顧者的定義是怎樣的呢?但我不打算參與講座。
這樣,無止境付出,不斷守候就等於好嗎?
不過話雖如何,但如果完全不理會,只顧自己好好生活,不承擔父母需要,這又有點說不過去。
所以,我想做照顧者真的要付出,要承擔,但不是單獨一個人揹哂所有責任,而是在合理範圍內盡責,擔返自己角色應擔的一份責任就夠,而不是要保證父母絕對無問題,無痛苦,不死。
另外,我想一個好的照顧者,除了好好照顧父母之後,也要好好照顧自己,我應當在照顧自己與父母之間取一個平衡,適度照顧父母,合理保障自己,不是只顧自己,也不無止境單為父母付出,兩者都要兼顧,這就好了。
因此,我只須照顧他們部份的需要,另外有其他部份是其他家人、政府和社會的責任,還有一部份是他們自己的責任,我應只擔我合理應擔的部份責任而已,不屬於我的責任我應放手,但我也很應當在我的責任上盡忠又真。
如此,我想一句總結好的照顧者的定義,就是適度照顧,合理承擔,在自身責任上盡忠,這已算好的照顧者了,我現在覺得,然而,如果父母有些痛苦不能消除,我想那是生命自然現象,誰的一生也有苦難和死亡,我要接受總有花謝的一天,父母他們自己也要學會接受生命真的自然和必然結局,這也是他們的人生功課來的,有些屬於當事人的生命功課,我不能代替他們去完成,看來要明白合理的關係界線,別搶去他們的人生功課拿來自己做,這也是好的照顧者應留意的照顧表現。
最後,我想做一個照顧者,除了要思考怎樣理會父母之外,也要思考什麼不應理,適度地作出不理會行為,這也是正確表現,有些事我不應理就不要理,我想這思考方向也重要呢!理應理的,不應不應理的,這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