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人生觀

宗教人生觀

回想過去生活段段回憶感受甚深,然而,這一切日子的好轉都是在二十三歲後遇見神才開始。

回想我二十三歲前的日子自己十分放蕩,根本談不上日子感動,自己當時毫無人格, 唯家人照顧得好才仍能長大。

直到二十三歲遇見神之後,我生命隨即改變,思想觀念全然改煥一新,一刻間的感動改變我一生。

然而,那感動從何而來?是我向內心探尋而得,那時以為是基督教的神跟我對話,但後來批判事實發現實況未必如此,及後我再次在急難中尋求基督教的神,但祂並沒有像從前一樣回應我,但也有聲音從內心發出。

直到我患上思覺失調後康復,服藥後頭腦清醒過來,反問自己讓我經歷這些東西的神還真的是愛我的神嗎?如果祂愛我,應該不會逼到我走投無路。

然而,我想到壞的神還可能是真神,直到後來我再次思考到自己信教的理由時,其實我不過是聽別人的傳講和看書認信,實際上以我的信仰經驗也不能確切肯定基督教的神就是真神,那些感動很可能是來自己冥想時回應自己內心而來的感動,不然怎麼當初認信時的感動後來會消失?後來祂也在我危難時沒有聲音救我?

所以,我驗證到基督教的神並非必然是真神,但也並非一定是假,但總無法斷定是真與否,像其他宗教一樣,如此,我現在不再信任何宗教,甚至世上有沒有創造者也成問題,然而,這一切都不會在我有生之年找到絕對答案,唯我能用自己的意見回應自己的內心。

總結而言,我驗證過基督教有可質疑之處,而世上有沒有神對我來說並不關鍵,關鍵是我有好的生活,我有幸福的人生,我不知不覺體驗到默想靜思內省有助我從自己內心獲取力量,好去應付生活的問題和挑戰,如此我只須繼續保守這種習慣以幫助自己應付生活就行,靈界鬼神的事我不介入和不理會了,宗教的爭辯我也不參與,我做個活得好的人就算,不理哪個神的真偽了,那一切也不是關鍵和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