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在過去與陌生公眾有一些過節,這些過節令我無法再願意為公眾無私付出,但到了今晚,我覺得有些地方要改變,我應該再一次接納外面的陌生人,不過愛他們的方式要顯得明智和合乎實際。
這樣,我很早以前,我會毫無保留地付出自己的所有給外人,那時我卻苦了自己,也縱容了罪惡,直到後來,我對外人死心了,我不願意為他們付出一點價值,我就把一切的愛留給自己和自己在乎的少數的幾個身邊的人。
就此,到了近年,我好像接觸到外界一些真正不錯的人,我開始對外人的觀感改善了,我開始明白公眾之中也有好人家,而不是所有人也很差,當然佔大多數的都是普通人,普通人大都有很多問題,而不是表現得很好,但有少數有好表現的人,他們是值得我欣賞和疼愛的對象。
所以,我覺得自己可以重新用更多的愛去愛那些值得我去愛的人,而對於普通陌生公眾,他們雖然並不算得上很好,但也不是完全的差,他們並非完全一點也不可取,所以我也要給多他們基本的尊重和善意,有時我未必要付出自己的一切,未必要把我最好的都給他們,但我可以把自己有餘的,把自己基本的價值拿出來跟他們分享,我未必要對他們份外地好,但基本的好也合理,而不會太屈委我就無問題,公眾不完全的好,但也不完全的壞,我想我要用合乎中肯的態度去對待他們就對了,他們不配的就不給,但他們合理應得的待遇我不能剝奪他們的權益,所以我以後應該要以付出基本合理的水平的價值去愛陌生公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