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達成了一個目標,我完成了錄製一百首歌,我一晚唱了二十一次只會因你唱,直到家人睡了也在唱,約到十二時才停止。
完成這目標之後,我聽聽自己的聲音,其實我並沒有反感的感覺,我已經接納了自己和自己的聲音,不過我知道如果要在人前獻唱,公眾和朋友就不會接受和欣賞,現在我修正方向,我實實在在開始會轉移追求唱得被人接受(當然自己享受是大前題)。
未來的日子裏,我想到自己也要分別不同的歌唱場合和態度,好像畫畫一樣,有人的地方要唱得讓人接受,在無人之處才可自由隨意地唱,這並非音樂技巧問題,是人際規範的問題,當有人在聽着我的聲音時,我若只顧自己感受不跟譜唱,別人會被我影響感到難受,這是不合乎人際規舉的行為。
所以在未來的日子裏,我會在自己一個人之處享受隨心唱歌,但若我要在人前獻唱,我必須先練習過,要保證唱得好(對象會接受)才開聲,不然我不會獻醜,我相信無人會喜歡聽難聽的聲音,除非他們有意叫我在人前出醜。
除此之外,我唱完歌後看了音樂書,作者分享他跟過多位老師學唱歌,當中有些老師否定他的天份,但他在轉了幾個老師之後,最後找到一位幫到他的人,結果他成功大幅度提升了水平。
從他的經驗中,我看到原來真的有些「神棍」老師,或許不是那些老師存心欺哄人,但他們無法幫我成長進步就是事實,如果我也遇到老師說我無天份,那麼我只好不斷找新老師幫我,如果找遍全世界也沒有一個老師幫到我,我方才信自己是沒有天份,所以在老師無料到與學生無天份之間,也許永遠有着一個矛盾位,然而我不攻擊和埋怨為師的,只是我會期待和會尋找一個與我能夾得來的老師就是真的了,這要講緣份吧!我期待那一天的來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