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往往對事物有懷疑,甚至會懷疑信仰,有時思考哲學問題時,可以讓人得着智慧,明白各種事物的原理,也可以給我們指引如何生活才會成功,但哲學的思辨卻未必可以讓人必然得救,因為我們明白一切之後,可能面對的是灰心失望,然而,信仰卻能給人力量,所以我覺得人要明哲,但也要有信仰,這原是有點矛盾的意見,不過我切身感受覺得人應當如此行。
坦白講,我現在信自己尋找到的神,其實我之前都會質疑其他宗教,我也會有保留地相信超自然能力,我理智上明白宗教事情可能未必是事實,但我感性上會有一種傾向接受某個意見,我會有意識地容許自己接受一些未必是真實的事物,但我不會覺得心裏有不安,這就是我理智與感性之間的完全協調,我既會懷疑,但無礙我相信神,這樣我就可以尋得哲理上的生活智慧,得着解決人生困局的方法,並且在信仰之中找到力量向前行走。
這樣,我覺得自己未來不單要發展事業,更重要的是管理人生,有時事業都不過人生內容的一部份,更高層次的是整全的人生管理,當然有時要細緻地進入事業部份經營事務,但我總要懂得在適當時候退後一步,抽離一點看整體人生,同時,感情事都一樣,有時要投入經營與心宜對象之間的關係,但到某個時候也要退後一步,不要過份偏執只專注與對方的關係,卻要好好兼顧生活各個環節,畢竟愛情不等於人生的全部,伴侶也不是我的一切,我還有由其他的部份組成整個人,總之我不時拉後一點看自己的整全人生。
另外,我再從世界的角度去看自己,有時世界有很多人,不同人正各自努力管理自己的人生,有時我們難免會有一些衝突出現,這樣我應當以個人利益為依歸,還是以集體角度為優先?有時如果我以個人利益出發,這樣世界一切都是陪襯品,如果我以集體利益為優先,我就要接受自己要受制於外圍,我只能在限制之中享受有限的資源和自由,這兩種意識我覺得都有可取之處,其實如果說我是自己人生的負責者,我豈不應以自己個人利益為依歸都合理嗎?但如果我說世界屬於眾人,我要好好與其他人共享權益,我就不可太過自我中心,這也合理。
這樣,總的來說我覺得人都有責任管理好自己的人生,但同時要明白還有其他人也同活在一個世界之上,我們在捍衛個人利益之時,也要顧及其他人,我們不能因為自己的好處,而令其他人受損失,看來我們當自己是主角可以,但也要保證不影響到其他人才行,然而,如果個人利益與眾人利益有矛盾時,那我可以怎樣辦呢?我會選擇犧牲自己還是犧牲其他人呢?這實在是很難做的人生抉擇。
坦白講,我怕死的,我曾經想過全世界的人死哂我都唔在乎,但現在想如果我的命可以救到其他人,其實死也值得,因此我的總結是我可以為其他人犧牲,但要是我甘心情願,我覺得值得的對象才好,不然我會反抗唔服氣,我唔會任人魚肉,我犧牲也要為值得的人,我唔覺得值得的話我就唔會讓自己受害,所以,大致上是七分愛自己,三分愛他人吧!這是我的處世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