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感情問題上擺脫了不好的東西,但再想想人生時,想再追求增添一些好東西,我就想增加一些客觀成就,而成就有很多類型,我卻想得着事業成就,我想做出一些實際的公司業績,以此為我的成就肯定。
這樣,我看了一些資料,我想到信仰價值可以作為我公司的道德指標,有了這道德原則後,我的公司的品牌價值就更高檔,有了一些內在素質,而不只是表面上的利益價值。
如此,由道德價值延伸出去,再推廣到對待人的態度和做事手法中,我公司的產品和服務的質素也更優質,我公司就更有競爭力,業績可能也因此會提升,這是間接帶動,間接造成的連帶因果關係,所以看來我的信仰生活會影響我的事業成敗。
再來,我想如果我現在就要想一些辦法令我公司的業績有實際改善,可能我也要完善一下自己的工作態度,以及公司經營的觀念。
就此,原本對我來說,我創業是為了讓自己能快樂賺錢而開始的,這態度也不是不行,但到現在為止,我的公司業績好像很有上限,如果我要創造更顯著的商業成就,可能我要改換一下我的觀念意識。
所以,我想如果純為利己而創業,我原先的想法是可以的,而我在過去也達成了要求,唯現在的設定的目標要求提升了,我想有些客觀成就,我想有成就帶來的滿足感給自己享受,所以隨之我的工作態度也要改變了。
最後,我想如果自己希望事業上得到更多的收成,我想可能相應的態度是不再要向任何人開刀,我卻要向上帝索求,甚至我要把別人一起帶到上帝面前,一起在上帝的看管下交換價值,一起向上帝領受福份,我不再是向人索求,而是向上帝索求,我不用為難任何人,而是按上帝的分寸去處事待人,價值、資源、工作,是承接靈感引導去處理,而不是針對要對付任何人,一切表現只是在上帝裏吩咐我的分寸而已,我只是想領受神早就預留了給我的祝福,而不是搶奪任何別的人,我想要以這種態度來主動爭取賺別人身上的錢就對了。